联系我们

座机:027-87580888
手机:18971233215
传真:027-87580883
邮箱:didareneng@163.com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校内(武汉)

钻探类型

回灌试验的步骤

  (1)地热回灌在浅层地温能详查阶段、勘探阶段和开发阶段中采用。试验应准确测定回灌井的回灌量、压力(水位)随时间的变化、回灌影响范围及影响区内地下水温度、压力(水位)和化学组分变化等,为确定合理回灌方案提供依据。
  (2)浅层地温能的回灌应为同层回灌,因而回灌试验分为单井回灌试验、对井回灌试验租群井生产性回灌试验。在详查阶段宜采用单井回灌试验,有条件的地区,也可进行对井回灌试验;在勘探阶段和开发阶段,宜采用对井回灌试验和群井回灌试验。回灌时间不少于4个月(不含恢复观测时间)。
  (3)回灌试验应布设一定数量的观测井,试验前应实测回灌井和观测井的地下水温度、压力(水位)及化学组分;试验期间(包括回灌期间及恢复期间)应定期监测其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与灌(采)量变化的关系,直至相对稳定。
  ①回灌试验可按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中抽水试验的技术要求进行定降深试验或定流量试验,同时参照《供水水文地质手册》中关于地下水人工补给的有关内容。
  ②通过回灌试验确定合理的回灌方式和回扬频率。
  ③同一回灌井不同方式回灌试验的顺序为真空回灌、自流回灌和加压回灌,更换回灌方式之前应先让地下水的水位恢复到初始状态,在地下水初始深度小于lOm的情况下可不进行真空回灌试验。
  ④回灌水质应优于或等于原地下水水质,含砂量不应超过1/50000,必须在进行水质验证之后进行回灌试验。
  ⑤回灌水位上升幅度不宜超过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