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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新闻

土地集约利用是土地制度的重中之重

 近日,中国地质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郑新奇接受了新华网的专访,作为地理信息科学、土地资源管理学的专家,郑新奇长期从事测绘和土地科研工作,此次专访他为我们详尽解读了有关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概念和制定过程。
 
  土地集约利用是国家重要的土地制度
 
  据郑新奇介绍:我国从1998年开始将土地的集约利用提到日程,1999年国家启动了第一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试点单位,2002年停了下来,因此大家对此的认识并不是很充分。到了2006年国家调查开发区的用地状况,到了2008年,出台了好多开发区的评价规程。从2010年开始,开发区的土地集约评价做完,就开始做重点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估,到2011年—2012年已经完成30个省会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估。
 
  对于北京土地集约利用的问题,郑新奇讲到:最初大家都在争论概念,讨论什么叫集约利用?后来发现这个概念越争论越细,慢慢大家有了共识,同种用途和另外一种用途土地在比较的过程之中,少用另外一种用途是侠义上的集约。例如建设用地少用耕地用途,就叫集约。广义而言,集约用地就是四节,节能、节水等,对于同种用途的土地,增加它的强度、效益和承载度。当大家观念上得到统一之后,我们开始了理论上的研究,然后开始了工程研究,去年我们做了全国20个小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到2018年80%的城市都要做集约利用评价。
 
  一路走来,土地集约利用为什么如此重要?原因在于国家重要的土地制度有两个,一个是耕地保护,一个是土地集约利用;在集约用地的过程中,我国同时颁布了三个行业标准,每个标准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制定好。第一个是行业标准是2008年颁布的有关城市的评价规程。
 
  土地集约利用将外扩变成内挖
 
  关于耕地的保护,目前迎来了转机,由外扩变成了内挖,如棚户区的改造、城中村的改造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五个现代化,民生的现代化。控制大城市,放开小城市。对于原来大城市的蔓延式发展有所控制,而宜居则是未来转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从2007年开始做农村的土地集约利用,发现城郊农村的功能在发生转变,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了,变成农村城市功能的综合体。例如农家院的形式。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些概念,关于土地的多功能利用,在城乡结合部上有一些新的概念体现。我认为城镇化要向乡间推延,推延过程中不是去‘摊大饼’,应该是先产业后建城,先解决就业问题,在解决民生的问题。但现在都是反过来的,先建城后招商引资,本末倒置。”
 
  对于未来城市的构想,郑新奇表示:大概有两种,随着交通的发展,一种更大的城市群正在形成,像京津冀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另一种是由城市来带动周边城郊的发展,达到城乡动态平衡。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自然会减少耕地的占用,达到保护18亿亩耕地的硬性指标。
 
  很多人对北京的预测是应该控制其规模,但郑新奇认为大的区域发展应该经过自然的演变过程,未来北京的规模可能达到4000万人,面积达到4000平方公里,但不光局限于行政辖区,是有辐射的,可以建设成京津冀一体化以及城市连绵区。交通改善了人们对城市真正的依赖,科技对城市的发展会有新的助力,而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将会成为一种向导。